索坦项目公告
索坦患者援助项目调整后执行细则
2018-10-25 15:02:18
一、患者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1月31日(以患者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
2019年2月1日起,索坦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不再受理患者以任何形式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新申请材料、补充材料及其他等。
二、项目申请要求:
1. 援助至PD的方案(适用于原RCC 3+X、2+X、GIST 2+X援助模式):2018年11月1日之前按原方案完成索坦1个治疗周期(4瓶)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援助至其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2. Ⅰ期方案(适用于RCC 2+1+X I期、pNET 2+2+X I期):2018年11月1日之前按原方案完成索坦1个治疗周期(4瓶)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RCC患者可获得最多6个治疗周期的援助药品(Ⅰ期时长:自首次领药时间起最长9个月),pNET患者可获得最多8个治疗周期的援助药品(Ⅰ期时长:自首次领药时间起最长9.5个月),之后不再受理再次入组申请。
3. Ⅱ期方案(适用于RCC 2+1+X Ⅱ期、pNET 2+2+X Ⅱ期):I期援助结束后,并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按原方案完成索坦1个治疗周期(4瓶)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援助至其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4. 关于申请时间:为了用药治疗的延续性,请按照项目要求提早申请,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以患者初次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提交初次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5. 关于购药发票:2018年11月1日前的购药发票需提交发票原件;2018年11月1日之后的购药发票提交发票复印件即可。
6. 关于申请材料:2018年11月1日起(以患者初次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患者需提供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7. 2018年11月15日起(以患者初次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患者需签署2018年11月版患者告知书及知情同意书。
8. 申请入组的医学标准、经济标准及申请流程不变。详见《中国癌症基金索坦患者援助项目患者资料夹》。
三、已入组患者:
1. 已经获得批准入组的患者,可继续领取援助药品,直到本轮援助结束或其不符合项
2. 2018年11月1日起,入组患者无故未领药超过2个月,视为自动出组,不再享有领药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患者自负。
四、出组患者:
2018年10月25日起所有出组患者(含I期到期患者)不再受理其再次入组申请。
五、本执行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癌症基金会所有。
对以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索坦患者援助项目咨询电话:010-6717 1268或咨询当地协管专员。
中国癌症基金会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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