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协议_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_中国癌症基金会

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

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协议

2008-05-05 13:48:00

(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全国子宫颈癌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是由中国癌症基金会发起并领导的、全国范围的、旨在预防和控制子宫颈癌的协作组织。
二、 凡有志于子宫颈癌防治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作协议的组织机构及个人,均可自愿加入协作组。
三、协作组成员通过协商产生组长及副组长,任期5年。
四、协作组的主要任务为:(1)积极进行子宫颈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2)依据“子宫颈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指南”,进行相应技术培训,促进子宫颈癌诊治的 规范化;(3)以高发区及高危人群为重点,开展有组织的子宫颈癌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4)提高子宫颈癌机会性筛查的质量及覆盖面;(5)促进子宫颈癌防 治中关键问题及技术的研究;(6)积极开展HPV疫苗的临床研究,加快应用进程;(7)向政府部门提出子宫颈癌防治建议等。
五、协作组每年召开1—2次全体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商定年度协作计划,进行学术及经验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亦可设立若干项目小组,以便落实计划。
六、协作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就子宫颈癌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同时根据自身工作范围,积极投身子宫颈癌防治工作。协作组成员不得以协作组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七、协作组的重要工作由协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协作组工作的职能部门为中国癌症基金会项目部。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

协办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肿瘤医院 | 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 | 全国肿瘤登记中心 |
版权所有 @ 中国癌症基金会 卫网核总第9号 京ICP备06049373号
All Rights Reserved by Cancer Foundation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