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癌症基金会关于内设组织机构管理办法(试行)_管理制度_中国癌症基金会

管理制度

中国癌症基金会关于内设组织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019-03-20 16:57:11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中国癌症基金会章程》,本基金会内设工作机构、学术机构和协作组三类组织机构。为加强和规范对各机构的管理,明确各机构的设立条件、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构

本基金会设立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规划财务部、募捐部、项目管理部、会务部、患者援助事务部、学术部、健康教育信息部、社会工作部、控烟及肺癌防治工作部等11个部门。这些部门为本基金会常设工作机构。

各部门应按照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办法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并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合作。各部门应严格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募集资金与慈善物品,完成各项公益活动任务,保障基金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办公室

行政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筹备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会并做好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

2、组织、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

3、负责各种公文的上传下达;

4、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审核、修订及相关工作;

5、负责办理年检、证照与备案等事项;

6、承担基金会对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做好国际合作项目和境内外项目的协调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会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8、负责基金会公章的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

法务工作

1、合同与法律文件审核、修改;

2、法律风险管理与合规内控工作;

3、法律咨询与建议、法律法规解读以及法律知识培训;

4、协助处理与基金会有关的诉讼及其他法律纠纷。

后勤工作

1、负责基金会办公用品采购和物资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

3、公车使用及管理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各项人事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对员工的招聘、解聘、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员工的薪酬及社保管理工作;

4、负责员工的考勤、奖惩、工作纪律等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规划财务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建立会计账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期报送各种会计报表。

2、负责基金会年度预算收支管理。根据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根据中期完成预算情况及理事会的提议进行收支规划的必要调整。实施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和监督。

3、负责编制年度及中期财务工作报告,上报理事会审核。

4、负责对基金会各项公益活动、国际合作、防治项目以及基金会设置的各种专项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定期反馈各项基金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监督公益活动支出符合慈善法规定。

5、负责对基金会管理费的核算、分类统计、分析,加强成本控制,保证管理费支出不突破当年总支出的10%

6、接受国家审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捐赠方及基金会监事会对基金会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的审计、监督,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审计意见,不断完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

(四)募捐部

1、根据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募捐实施方案;

2、进行劝募,负责资金筹集的谈判、磋商、立项等;

3、组织实施募捐,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与赞助;

4、解答募捐政策、制度和流程,对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5、负责捐赠方和赞助方的募捐回访信息反馈工作。

(五)项目管理部

1、负责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与管理;

3、负责部分专项基金的管理;

4、开发新的慈善项目,并做好实施管理工作。

(六)会务部

1、负责基金会主办的学术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协调工作;

2、收集会议信息,做出会议计划,审核会议流程并定期向秘书处汇报;

3、重大会议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4、监督检查会议的实施情况,配合协助财务部门监督会议财务支出、会议结算等;

5、会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七)患者援助事务部

1、募集、接受社会捐赠的慈善药品和相关物资,用于捐赠贫困和低收入患者;

2、组织、实施患者援助项目,开展对贫困、低收入患者捐赠药品或物资的相关活动;

3、负责办理国外捐赠药品和物资的免税进口相关手续。

(八)学术部

1、负责组织基金会主办和承担的各种科研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

2、负责基金会承担的对口支援和各类慈善项目中的学术内容的把关、协调工作;

3、负责与各学术委员会的联络和日常事务管理;

4、建立基金会技术人员档案及国内外相关专家库。

(九)健康教育信息部

1、负责防癌抗癌知识的科普宣教工作;

2、负责科普宣教队伍的建设和规范化培训工作;

3、负责基金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包括总体策划、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4、全面负责基金会网上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5、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社会工作部

1、负责公益项目及活动的策划、筹备和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及公益组织联系开展公益项目;

3、负责廊坊乳癌康复中心等患者康复组织的的联系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患者教育、患者服务等工作;

5、负责基金会志愿者工作。

(十一)控烟及肺癌防治工作部

1、积极开展控烟与肺癌防治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各项公益活动;

2、策划组织控烟与肺癌防治领域学术交流活动;

3、积极募集控烟与肺癌防治专项资金;

4、拓展国内外、境内外控烟与肺癌防治领域的合作项目。

二、学术机构

各学术委员会必须遵守本基金会的各项规定,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本基金会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学术组织。

1、设立新的学术委员会,发起人(机构)须向本基金会提交申请,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

2、各学术委员会接受本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不具备法人资格;

3、各学术委员会一般设主任委员两人,一人由本基金会指派,一人由委员会自行产生,由本基金会颁发聘书;

4、各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基金会的授权,制定工作条例,在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学术研讨等工作;

5、各学术委员会可募集资金,由本基金会规划财务部管理;

6、各学术委员会应于年末上报年度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7、基金会学术部负责与各学术委员会的联络和日常事务管理;

8、一年内未开展活动且无活动资金的学术委员会,基金会秘书处向其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第二年情况如无明显改善,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通知相关负责人撤销该学术委员会。

三、协作组

各协作组必须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1、设立新的协作组,发起人(机构)须向本基金会提交申请,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

2、各协作组通过协商产生组长和副组长,报基金会备案;

3、各协作组任务为健康促进、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早诊早治及科学研究等;

4、各协作组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商定年度协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上报基金会秘书处;

5、各协作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商业活动;

6、一年内未开展活动且无活动资金的协作组,基金会秘书处向其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第二年情况如无明显改善,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通知相关负责人撤销该协作组;

7、基金会项目部负责与各协作组的联络和日常事务管理。

四、附 

1、本办法由中国癌症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由七届六次理事会表决通过,20188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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