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赛汀项目公告
致各位乳癌患者朋友—“中国癌症基金会赫赛汀患者援助项目”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2012-04-09 13:17:00
自2011年8月中国癌症基金会赫赛汀患者援助项目启动以来,秉承中国癌症基金会的一贯宗旨,提高乳腺癌患者获得赫赛汀的可及性,帮助更多的贫困乳腺癌患者。
项目运行至今,进展良好,但仍有部分患者递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申请材料要进行补充,这不仅影响了项目办的审核进度,也耽误患者本人及其他患者的后续申请。现将目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建议汇总如下:
一、初审阶段:患者援助资格的材料审核
1. 患者本人2张1寸照片:必须为近照
2. 《患者收入证明》:
① 表格上必须贴近照,并加盖公章;
② 不管目前是否有工作单位,居委会部分(证明人、联系电话、意见、盖章)不能缺失。
3. 《患者收入证明》及《患者直系亲属收入证明》:
① 提供工资明细单及纳税证明;
② 父母去世,应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 患者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患者本人的父母、配偶及所有子女;
5. 患者至少提供一次在项目允许时间内的使用赫赛汀的病程记录。
二、入组审核阶段:患者首次赠药材料审核
1. 《首次赠药申请评估表》:必须由指定医生填写治疗医生意见及用药剂量;
2. 购药发票复印件:
① 发票抬头为患者本人,名字与身份证一致;
② 发票项目栏若为“西药费”,提供发票对应清单;
3. 使用赫赛汀病历复印件:
① 复印件需指定医生签字并加盖指定医生专用章;
② 病历中需标明每次使用赫赛汀的剂量;
③ 至少提供5支(2200mg)赫赛汀的用药记录。
请各位申请人在申请赫赛汀患者援助项目过程中,务必在使用赫赛汀2个月内按照项目流程提出申请,并避免出现以上问题而耽误您的治疗。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项目援助热线:400-650-8196。
中国癌症基金会
赫赛汀患者援助项目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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